涉及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 最高法公开征求意见
为正确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涉及审理式消事纠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预付意6月6日,费民纷案AG超玩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高法公开解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
征求意见稿明确,涉及审理式消事纠在零售、预付意住宿、费民纷案餐饮、高法公开健身、征求出行、涉及审理式消事纠AG超玩会理发、预付意美容、费民纷案教育培训等生活消费领域,高法公开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多次或者持续向消费者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产生的征求纠纷适用本解释。
征求意见稿规定,人民法院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等法律规定,认定下列格式条款无效:
(一)排除消费者依法解除合同或者请求返还预付款的权利;
(二)不合理地限制消费者转让预付式消费合同权利;
(三)约定消费者遗失记名预付卡后不补办;
(四)约定经营者有权单方变更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款、种类、质量、数量等合同实质性内容;
(五)免除经营者对所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瑕疵担保责任或者造成消费者损失的赔偿责任;
(六)排除消费者住所地法院管辖,不合理增加消费者维权成本;
(七)存在其他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情形。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还专门就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款作出规定,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请求经营者返还预付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消费者系在充分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后支付预付款的除外。预付式消费合同对消费者无理由退款作出对消费者更有利的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租赁商场场地的经营者收取消费者预付款后,终止经营,既不按照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场地出租者不能提供租赁商场场地的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消费者请求场地出租者承担偿还剩余预付款本息等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黎洁婵
- ·彰显大熊猫文化茶文化国际文旅品牌
- ·以诚待人、诚信经营,瑞山集团发展壮大靠这张“名片”!
- ·提高防诈“免疫力”!这场宣传活动在嘉应学院举行
- ·3小时降水量达50毫米!梅州发布暴雨橙色预警
- ·创造五项“中国首次” 44年来再获月球样品
- ·支持养老及残疾人康复事业~熊德龙与医疗集团共建梅州华南德龙康复医院
- ·4家梅州籍乡贤企业上榜!2020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出炉
- ·先睹为快!清凉山郊野公园·泮坑枫林湾将于国庆前建成开放
- ·一罐双陈香飘杭州!陈皮村落携新会陈皮新品亮相第六届国内茶博会
- ·梅州2020年残疾人家电清洗技能培训班,今日开班!
- ·梅州18名“双合格”应征女青年接受综合素质考评
- ·普及金融知识,防范金融风险!工行梅州分行启动“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
- ·丰富体育文化生活 展现良好精神面貌
- ·降水减弱!未来3小时,梅州有小到中雨
- ·嘉应茶梅州柚,购物车请准备!9•20“把爱带回家”直播商品剧透①
- ·60名学生获资助!梅州香港“摘星计划”11年助力困难学子“圆梦大学”